1、血型鉴定。血型鉴定,就是根据血型的遗传规律对亲生关系的判定。ABO式的血型遗传是受A、B和O三个等位基因控制的。每个人都有其中任何两个基因,这两个基因可以是相同的。在两个染色体配对时,可组合有6种基因,即AA、AO、BB、BO、AB、OO,这6种基因就是决定生物个体特性的遗传基础,称为遗传型。与此相对实际表现出来人的性状称为表现型,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血型。根据血型的遗传规律判定亲权关系。所有的血型系统都是按照孟德尔遗传规律由亲代传给子代的,都可以作为DNA鉴定的依据。
2、人相学上外貌特征的对比,即根据人的面型、身材高矮、耳、鼻、眼等特殊征象的相似程度,作为血型检验的辅助和参考。
此外还有皮肤纹理的检查、遗传的疾病、耳垢病、味盲、推断受胎期、生产期以及确定生殖能力等方法。DNA鉴定须综合运用上述方法,其中以血型检验为主。现代生物技术的发展还能将DNA片段的子通过杂交得到DNA指纹,该项技术应用于DNA鉴定,可将随机相同率缩小到三百亿分之一。DNA鉴定一般可得出三个结论:否定亲子关系、肯定亲子关系或既不能肯定又不能否定亲子关系。
当今的科学技术大大地提高了DNA鉴定的准确性,采用DNA基因鉴定技术后,肯定生物学父子关系的准确率在99.99%以上,否定生物学父子关系的准确度则为100%排除。随着技术的进步,检查的样本由过去单纯的血液,扩大到头发、唾液、骨骼、体液等等都可以做鉴定,甚至还未出生的胎儿就可以利用孕妇羊水做鉴定了。